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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地震局行政职权目录
发布时间:2016-09-03信息来源:震害防御处作者:浏览次数:索引号:ZLE17/ZK-2015-000159
1.行政许可(2项):
(1)抗震设防要求的确定
(2)影响地震观测环境的建设工程审批
2.行政处罚:(7项)
(1)对未按照要求建设专用地震监测台网和强震动设施的处罚
(2)对破坏地震监测设施、地震观测环境、地震遗址遗迹的处罚
(3)对有关建设工程未按照要求增建抗干扰设施或者新建地震监测设施的处罚
(4)对不服从抗震设防要求管理的处罚
(5)对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违法违规承揽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的处罚
(6)对擅自公告震后地震趋势判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组织和个人的处罚
(7)对大当量爆破作业未履行提前告知义务的处罚
3.行政检查(2项)
(1)对抗震设防要求执行情况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监督检查
(2)对可能危害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的建设项目的检查
4.行政确认(4项):
(1)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的划定
(4)农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认定
(5)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的认定
(7)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的认定。
5.其他(3项):
(1)专用地震监测台网中止或者终止运行备案
(2)应当建设专用地震监测设施的建设工程备案
(3)水库地震监测台网和地震监测设施竣工或验收意见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