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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地震学会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会议纪要
发布时间:2015-02-09信息来源:湖北省地震学会办公室

2015年2月5日,湖北省地震学会在汉召开了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学会第六届理事会工作报告暨财务报告,修订了学会章程和会费收取与使用办法,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理事会和领导机构组成人员,部署了学会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工作。

大会由省地震学会第六届理事会副秘书长李龙安同志主持,来自省国土资源厅、省地震局、省地质局、武汉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中铁大桥勘测设计院、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中南电力设计院、长江三峡勘测研究院、中国科学院武汉岩土力学研究所、省测绘地理信息学会等35个会员单位的代表,和学会第六届理事会理事、第七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及会员代表,共116人出席会议。省地震局局长、学会第六届理事会理事长姚运生同志、省科协副主席曾宪计同志、省民间组织管理局副局长钱华志同志、省地震局副局长秦小军同志等领导,出席大会并讲话。

本次大会应到代表147人,实到代表116人,超过了章程规定应到代表的2/3,会议合法有效。现将大会主要事项纪要如下:

一、审议并通过了第六届理事会工作报告暨财务报告

会议听取了学会第六届理事会理事陈蜀俊同志代表第六届理事会所作的《湖北省地震学会第六届理事会工作报告暨财务报告》。会议认为,五年来,学会围绕宗旨,开展学术交流、组织学术会议、举办技术培训、评选优秀论文、举荐优秀人才、参与科普宣传,为促进我省地震科学的繁荣和发展,提升我省公众的防震减灾素质,做了大量工作,取得可喜成绩;在此期间,学会经费收支账目清楚,帐帐相符,符合有关规定。会议一致通过学会第六届理事会工作报告暨财务报告。

二、表决并通过了学会章程和会费收取与使用办法(修订稿)

会议听取了李龙安副秘书长所作的《关于修订〈湖北省地震学会章程〉和〈湖北省地震学会会费收取与使用办法〉的说明》。会议同意,减少学会领导机构层级,只设理事会,不再设常务理事会,一致通过了对学会章程和会费收取与使用办法的修订。

三、选举产生了学会第七届理事会和领导机构组成人员

与会代表经举手表决,选举产生了湖北省地震学会第七届理事会,新一届理事会由49名理事组成。经第七届理事会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了第七届理事会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秘书长。省地震局局长、第六届理事长姚运生同志,当选为第七届理事长;满作武、高宗余、李胜乐、李海波、苏爱军、许才军、姚华舟等7位同志,当选为副理事长;陈蜀俊同志当选为秘书长。同时,理事会决定聘施伟忠、李龙安、王小南、刘江平、李茂华、王秋良、潘家军等7位同志,任学会副秘书长。

四、登记机关、主管机关、省地震局领导讲话

登记机关省民间组织管理局副局长钱华志同志、主管机关省科协副主席曾宪计同志、省地震局副局长秦小军同志,先后作了讲话。

钱华志副局长肯定了学会第六届理事会的工作,并向第七届理事会提出了三点希望:一是希望学会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二是希望学会进一步发挥好桥梁和纽带作用、当好政府参谋;三是希望学会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

曾宪计副主席充分肯定了学会过去五年的工作,分析了社团组织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指出未来五年是科技社团发展的重要机遇期;希望学会新一届理事会,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着力提升服务创新驱动促发展的能力、服务社会管理创新的能力、服务社会决策的能力和自我发展的能力,不断拓宽学会活动领域和发展空间,把地震学会建设成为适应国家、社会和科技工作者需要、符合社会团体活动规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现代社团。

秦小军副局长也肯定了学会上一届理事会的工作,并结合科技在健全地震监测预报、震害防御、应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要求学会充分发挥人才优势,为我省的防震减灾事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秦局长还表示将在经费、人员、办公场所和日常管理等方面,继续支持学会的工作。

五、新任理事长部署工作

最后,新任理事长姚运生同志就学会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工作,提出了设想,做出了部署。他要求,学会要广泛开展学术活动,促进地震学术思想的传播和交流,推动我省地震科学的繁荣和发展;要发挥人才荟萃、知识密集的优势,承接好地震部门职能转移、当好政府参谋智囊、服务好经济建设,促进我省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要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开展科普宣传,不断增强民众防震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的科学素质;要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服务水平,努力打造地震科技工作者之家,为会员提供更多、更好服务。

湖北省地震学会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在全体与会代表的共同努力下,顺利地完成预定的各项议程。会议隆重、热烈,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