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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落实《湖北省综合防灾减灾“十三五”规划》
发布时间:2017-10-13发布人:浏览人数: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防灾减灾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防范能力,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省政府办公厅发布《湖北省综合防灾减灾“十三五”规划》(鄂政办发〔2017〕23号)。

《规划》总结回顾了“十二五”时期我省防灾减灾救灾主要成效,深入分析了“十三五”时期我省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面临的机遇挑战。《规划》认为,“十二五”时期我省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不断完善,自然灾害工程防御能力稳步提升,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和救灾水平显著提升,防灾减灾科技支撑作用有效发挥,防灾减灾社会参与不断扩大,但仍面临各类自然灾害呈高发态势、城乡基层防灾减灾存在短板、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不够完善等严峻形势。

《规划》提出“十三五”时期我省防灾减灾救灾主要任务为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加强自然灾害风险综合防范能力建设、加强自然灾害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加强基层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加强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共五大方面,将重点推进自然灾害综合信息服务系统工程、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工程、城乡基层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工程、自然灾害应急专业队伍建设工程、防灾减灾救灾宣传教育工程等重大工程。

《规划》要求,要着力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新阶段相适应的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全面提升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到2020年我省自然灾害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自然灾害风险防范能力进一步加强,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和综合应对能力进一步提高,科技减灾支撑能力进一步提升,城乡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进一步加强,为全面推进“五个湖北”建设,加快推动“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进程,在中部地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