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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地震局及时应对四川省芦山“4•20”7.0级强烈地震
发布时间:2013-04-20 00:00信息来源:办公室作者:
2013年4月20日8时2分,四川省雅安市芦山县发生M7.0级地震。震情发生后,姚运生等局领导及相关应急人员迅速到达省地震监测中心应急指挥大厅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省政府黄国雄副秘书长亲临指挥现场了解我省地震应急处置工作开展情况。
湖北省地震局按照《湖北省地震局地震应急预案》,立即启动地震应急处置程序,开展相关工作:
一、责成我省各市州地震局迅速了解震感情况,开展工作,切实维护当地社会稳定,并及时向省地震局报告。
二、由秦小军副局长带领8名工作人员、派出2台越野车携带相关仪器,赶赴震区开展强震监测、灾害损失评估和科学考察工作。
三、地震监测预报中心密切跟踪震情,全省地震台站加强监测和岗位值班。
据初步了解,湖北省恩施、十堰、襄阳、宜昌、荆州均有较强震感,武汉市个别高层有感。目前,群众情绪稳定,社会秩序良好,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