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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地震局(中国地震局地震研究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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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地震局召开“流动地震仪委托保管使用答辩会”
发布时间:2007-12-25信息来源:省地震局震害防御处作者:褚鑫杰浏览次数:

为提高全省地震应急反应能力,充分发挥市县地震部门的防震减灾工作职能,湖北省地震局购置了2台流动地震仪选择2个市级地震部门进行配备。

为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充分利用设备的功能,12月18日,湖北省地震局组织召开了"流动地震仪委托保管使用答辩会"。共有鄂州市地震局、黄冈市地震局、荆门市地震局、荆州市地震局、十堰市地震局、襄樊市地震局和咸宁市地震局7个单位结合自身特点,围绕流动地震仪保管和使用的特殊要求,从各自区位优势、领导重视程度、配套硬件设施、管理制度、人员素质等方面逐一进行陈述。经省地震局有关专家的严格评选,最终十堰市地震局和黄冈市地震局获得流动地震仪器的保管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