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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地震局(中国地震局地震研究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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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人民政府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防震减灾工作
发布时间:2011-06-21信息来源:咸宁市地震局作者:张林浏览次数:

2011年6月7日下午,咸宁市人民政府召开市政府2011年第4次常务会议,会议听取了市地震局局长梁安良同志关于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防震减灾工作会议精神,推进咸宁市防震减灾事业快速发展的工作汇报。副市长王汉桥、毛宗福、常务副市长胡立山等领导发表了意见,任振鹤市长就防震减灾工作作了重要讲话。

会议认为,近两年来,咸宁市防震减灾工作取得了明显进步,市地震局克服人手少、条件差、基础弱的实际困难,在监测能力建设、地震科普宣传、应急演练和地震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得到了省地震局充分肯定,综合排名位居全省市州前列。会议强调,防震减灾工作十分重要,要高度重视、强化认识,要切实将防震减灾工作摆上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要认真贯彻落实好全国、全省防震减灾工作会议精神。

会议同意出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意见》,同意召开全市防震减灾工作会议,同意将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管工作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同意将防震减灾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划拨防震减灾中心项目建设用地,同意由市城投公司出资解决拆迁安置所有遗留问题。

6月8日,市地震局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传达贯彻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并进行了认真的学习讨论。大家一致认为,这次会议充分体现了市政府对新形势下地震工作的深刻认识和高度重视,对地震事业发展的倾力支持,形成的一系列重要意见,对推进咸宁市地震工作具有里程碑意义。全局干部职工表示,要进一步振奋精神,抢抓机遇,狠抓落实,奋力开创咸宁市防震减灾工作新局面。随后,市地震局局党组认真研究并明确了落实会议精神的具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