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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地震局(中国地震局地震研究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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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人民政府正式确定咸宁市地震局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发布时间:2010-08-09信息来源:咸宁市地震局作者:张 林浏览次数:

2010年8月6日,根据《中共咸宁市委、咸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咸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咸发〔2009〕13号)精神,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正式批准实施《咸宁市地震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咸政办〔2010〕105号),设立咸宁市地震局,机构级别正县级,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