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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地震局(中国地震局地震研究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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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地震局保留4项市级行政审批项目
发布时间:2009-12-31信息来源:十堰市地震局作者:张珂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规范审批行为,提高行政效能,促进十堰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十堰市政府对市级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和部分调整。并以十政发[2009]40号文件下发了关于印发十堰市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的通知。

经过这次清理和调整,十堰市地震局现保留十堰市市级行政审批项目四顶:1、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和抗震设防要求的管理确认;2、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审查、项目登记;3、应当建设专用地震监测台网和强震动监测设施的重大工程和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建设工程的审批;4、影响地震观测环境的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的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