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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地震局(中国地震局地震研究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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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审批程序
发布时间:2009-10-27信息来源:随州市地震局作者:张新华浏览次数:

10月初,随州市政府以随政办发[2009]39号文件下发《关于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全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审批程序。

通知要求全市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必须达到抗震设防要求;各级财政、建设、水利、土地、交通等有关行政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做好抗震设防管理工作;各工程建设单位必须在项目建设可行性研究阶段,到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取得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批书;对没有确定抗震设防要求的建设工程,建设行政部门和其它专业主管部门不得批准设计和施工;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