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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地震局(中国地震局地震研究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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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阳县加强建筑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
发布时间:2009-06-05信息来源:长阳地震办公室作者:陈永铭浏览次数:

根据新修订的《防震减灾法》和《湖北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5月下旬,长阳县地震办公室分别与长阳县有关的工程设计院、设计室,就全县当前和今后的地震设防工作,进行了沟通。

长阳的城建局规划设计院、交通局设计室和水利水电局设计室是长阳县较大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以前的建筑工程设计任务只有部分按抗震设防要求设计施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湖北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发布实施后,他们调整了设计方案,规定以后的工程设计,要完全按抗震设防的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据城建设计院负责人介绍,现在院里对抗震设防的规定更加严格,更加规范,一般建筑工程要求按6度设防,新建的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在6度设防的基础上,还要提高1个标准,以保证满足抗震设防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