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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地震局(中国地震局地震研究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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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湖北地震台等印章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8-03信息来源:办公室作者:徐乾辉浏览次数:

根据《湖北省地震局关于事业单位机构调整的通知》(鄂震发〔2020〕38号)精神,原湖北省地震监测预报中心更名为湖北地震台,原湖北省地震灾害防御中心更名为湖北省震灾风险防治中心,原湖北省地震应急救援中心更名为湖北省地震应急服务中心,原湖北省地震文献信息中心更名为湖北省地震局信息中心,原湖北省地震局机关服务中心更名为湖北省地震局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中心,成立湖北省防震减灾公共服务中心。

制发“湖北地震台”“湖北省震灾风险防治中心”“湖北省地震应急服务中心”“湖北省地震局信息中心”“湖北省地震局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中心”“湖北省防震减灾公共服务中心”印章各1枚,自2020年8月3日启用。

原“湖北省地震监测预报中心”“湖北省地震灾害防御中心”“湖北省地震应急救援中心”“湖北省地震文献信息中心”“湖北省地震局机关服务中心”印章同时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