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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地震局(中国地震局地震研究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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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规划财务处等印章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9-21信息来源:办公室作者:徐乾辉浏览次数:

根据《湖北省地震局关于局机关内设机构调整的通知》(鄂震发〔2020〕49号)精神,人事教育处与离退休干部管理处合并,组建人事教育处(离退休干部办公室),不再保留离退休干部管理处;发展与财务处更名为规划财务处;监测预报处、科学技术处(外事工作办公室)、应急救援处合并,组建监测预报与科技处(应急服务处),不再保留监测预报处、科学技术处(外事工作办公室)、应急救援处;组建公共服务处(法规处)。

制发“规划财务处”“监测预报与科技处”、“应急服务处”、“公共服务处”、“法规处”、“离退休干部办公室”印章各1枚,自2020年9月21日启用。

原“发展与财务处”、“监测预报处”、“政策法规处”、“科学技术处”、“外事工作办公室”、“应急救援处”、“离退休干部管理处”印章同时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