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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地震局(中国地震局地震研究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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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省内丙级资质地震安评单位注册资本要求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5-05-12 12:07信息来源:震害防御处作者:徐凯

为放宽市场准入条件,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7号)和中国地震局《关于加快推进落实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中震函〔2015〕7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决定对省内丙级资质地震安评单位取消最低注册资本要求。

特此公告。

     湖北省地震局        

201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