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关于深入开展建设工程地震安全监管检查的重要批示,根据中国地震局《关于开展全国建设工程地震安全监管检查的通知》(中震函〔2020〕2号)要求,经湖北省人民政府同意,湖北省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于7月1日印发《关于开展全省建设工程地震安全监管检查的通知》(鄂震防发〔2020〕1号),对全省建设工程地震安全监管检查进行安排部署。
此次检查为期4个月(7-10月),检查的主要内容是全省重大建设工程(含高层建筑工程)、一般建设工程和学校、医院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情况。检查工作在湖北省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托湖北省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由湖北省地震局牵头,会同湖北省应急管理厅、湖北省发展改革委、湖北省教育厅、湖北省住建厅、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湖北省水利厅、湖北省卫生健康委等部门组成湖北省建设工程地震安全监管检查工作组,根据各市(州)人民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自查和工作组现场抽查情况,梳理形成全省检查总结报告,上报湖北省人民政府和中国地震局。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统筹抓好整改落实,切实管控建设工程地震灾害风险,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