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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地震局(中国地震局地震研究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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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震局地震研究所研究生学期考核通知
发布时间:2008-01-11 00:00信息来源:中国地震局地震研究所人事教育处作者:沈基玲

为有效加强对本所研究生的培养与管理,切实提高研究生整体素质,全面激励全所广大研究生积极参与研究所组织的活动,规范研究生在日常学习、生活中的思想和行为,有力推动本所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开展,也为了配合《中国地震局地震研究所"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的执行,决定在每学期结束之际对本所研究生实行学期考核。

考核办法:根据《中国地震局地震研究所"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中评分内容及细则中的规定,采取对每个研究生按照自评、年级小组评定、导师评价以及研究生管理部门的综合评定的步骤进行。

研究生管理部门对每学期的考核结果存档备案,以备在奖学金和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比中参考使用。请同学们在1月18号之前完成交到管理部门,希望每位研究生认真对待!

附件1:评分内容计分标准

附件2: 中国地震局地震研究所研究生学期评定计分表(见下载专区)

附件1:

评分内容计分标准

一、思想品德计分标准

1、参评所里组织的报告无缺席计10分,缺席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2、受到所里各职能部门下文表彰者计10分/次。

3、受到中国研究生院或者所里发文表彰者计15分/次。(即获得研究生院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或者所里的优秀研究生等)。

4、获得省级表彰者加20分/次,国家级表彰者加30分/次。

二、科学论文及著作计分标准

1、被SCI或EI收录的论文第一作者计30分/篇;

2、核心期刊论文(以国务院学位办下发期刊为准)第一作者计15分/篇;

3、统计源及省级学术刊物论文第一作者均计10分/篇;

4、一般学术刊物论文第一作者计5分/篇;

5、参编著作达2万字者,计5分/部;达5万字者计10分/部;达10万字者计15分/部;独自出版学术专著计25分/部;参加翻译学术著作达5万字计10分/部;独自出版学术译著计20分/部。

三、平均学习成绩的计分标准

1、平均学习成绩的计算:

平均学习成绩C=X/Y

其中 X=各课程学分乘以相应课程成绩的总和,Y=课程学分的总和

2、平均学习成绩乘以学习成绩系数20%(即C×20%)为研究生课程成绩最后得分。

四、社会活动、文体活动、社会工作的计分标准

1、非学术论文(指社会调查报告、社会实践报告、关于学校建设性意见报告、散文和诗歌等)如发表在省级及以上刊物者计10分/篇;发表在市、区报纸或相关网络媒体上者计7分/篇。

2、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公益活动,如地震宣传等,计3分/次,可累加。

3、参加各种文体活动获得名次者,计5分/次,未获名次者,采取鼓励性加分,计2分/次,可累加。

4、在研究生院担任班级班干部者计5分;担任所里团委等职能部门的职务和各年级负责人者计4分;

备注:

1、各级表彰均应有正式表彰文件或证书证明。

2、同一事迹受不同级别表彰者,以最高分计,不累加。

3、平均学习成绩只计算公共课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