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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地震局(中国地震局地震研究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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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震局地震研究所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1-03-24 17:46信息来源:人事教育处作者:范超男

根据《教育部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精神,结合我所培养目标、学科特色和生源特点,切实提高复试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复试方案。

一、复试工作的领导与管理

成立“中国地震局地震研究所2021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人由所领导担任,小组成员由副所长、学科牵头人、研究生招生负责人组成。负责本所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审定招生复试工作办法和录取工作,审核通过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

成立“中国地震局地震研究所2021年研究生招生复试督查巡视组”。巡视组负责人由所纪检室主任担任,小组成员由纪检室工作人员,招生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对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等事宜。

成立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复试工作按学科方向分设4个小组,分别由专业负责人和研究生导师组成。每个复试工作小组安排面试记录秘书,由我所研究生导师担任。组织开展硕士研究生复试的各项工作,负责复试工作的具体安排和实施。

二、复试工作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二)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四)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三、调剂的政策和方法

(一)申请调剂考生成绩(单科、总分)需达到国家2021年一区A类考生对应学科最低复试资格线要求,并且满足国家规定的相关调剂要求;

(二)申请调剂专业必须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统考科目应相同;

(三)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将调剂申请表、个人简历及本科成绩单发到我所邮箱,邮件标题以“姓名+总分+本科毕业院校+本科专业”命名,简历和成绩单分别以“姓名+简历/成绩单”命名,以附件形式发送;我所将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在专业符合条件的基础上,重点考察考生数理基础及本科专业成绩,初审合格后由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核,复核合格后发放复试通知;

(四)被通知复试的调剂考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yz.chsi.com.cn),按照调剂系统按要求填写个人调剂信息。

(五)申请调剂的考生要如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在调剂期间保持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我们及时通知有关事宜。

四、复试方式及基本要求

(一)进入复试的人员成绩必须达到国家2021年一区A类考生对应学科最低复试资格线要求,资格审查无误,第一志愿及调剂考生统一参加复试。

(二)2021年统一利用网络平台开展远程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原则上按照不低于1:1.2的比例安排复试,具体复试比例以实际参加复试的考生人数为准。

(三)综合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强对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成绩、科研活动以及工作业绩的考察,将其作为录取与否的重要依据。

五、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安排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扫描件:政审表、准考证、初试成绩单、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往届生)、学生证(应届生)、大学本科成绩单原件、身份证原件。我所将对考生的相关证件进行审查,同时会同远程复试技术平台提供方,进行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六、复试时间、主要方式和内容

(一)严格复试过程管理,利用远程网络复试平台,按照“三随机”工作机制开展复试工作。

(二)复试时间原则上安排在3月下旬,即调剂系统开通的一周内。如需进行多轮复试,最迟在调剂系统关闭5天前完成。具体时间根据实际复试安排确定。

(三)按照我所不同学科方向分设复试工作小组,分别由学科牵头人担任负责人进行复试。

(四)做好远程网络复试工作,每个复试小组配备一名工作人员负责保障网络、面试设备的配备和技术指导。做好断网应急准备措施,如发生网络平台无法使用,将第一时间启用备用网络平台对考生进行复试。

(五)由本学科专业负责人、研究生导师等不少于4人组成复试小组对考生进行面试,组长由学科负责人来担任,负责本组复试的各个环节;秘书是复试小组中的一名导师,负责复试记录工作并协助安排有关事宜。

(六)复试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由考生随机抽选。主要考核考生的基础理论、基本技能、运用专业知识的能力、思维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应变反应变能力、表达能力、研究兴趣、科研能力与发展潜力等。

七、复试程序

(一)确认网络环境。复试前,复试工作小组会指派专人与考生联系,做好网络复试宣传引导工作,确保每位考生具备参加网络复试的条件。

(二)资格审查。复试当天进行资格审查,考生按照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复试工作小组逐一核对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能参加复试。

(三)网络复试。复试工作小组根据随机产生的顺序对每位考生进行面试。命题主要包括英语口语、听力面试和专业综合面试。

(四)每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复试小组成员独立打分,最后得出考生专业面试成绩。

八、复试成绩的使用

(一)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复试成绩未满60分者,不予录取;

(二)初试总成绩占50%,复试总成绩占50%,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综合排名后依次录取;

(三)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经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适当加分,计入复试成绩,并由复试小组会议提交说明材料备查;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身体健康体检

复试期间请考生自行到当地三甲以上医院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一岗多控、多岗监督”机制。认真贯彻“公平、公正、客观准确”的原则,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严把复试质量关。复试过程全程录像。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我所的纪检部门将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

(三)实行信息公布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从复试工作开始至结束10天内受理投诉,对投诉和申诉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四)复试过程中如发现考生存在作弊行为,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五)纪检室电话:027-65390335,联系人:王维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