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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地震局(中国地震局地震研究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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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地震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2-02-29信息来源:办公室作者:索引号:20150902-110106-009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和2011年度湖北省地震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制。

一、概述

近年来,湖北省地震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湖北省政府和中国地震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政府信息公开机制日益完善,工作日趋规范。为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的进行,我局制定了《湖北省地震局局域网信息发布审查制度》、《湖北防震减灾信息网管理办法》、《湖北省地震局地震新闻发布实施办法》、《湖北省地震局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互联网保密管理规定》、《湖北省地震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湖北省地震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规章制度。要求各有关部门,在规定的时限内,按照规定的程序,主动公开震情信息、政务信息以及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同时,落实了多项配套措施:一是建立信息发布机制,及时公布震情信息;二是改进门户网站,强化政务信息公开;三是大力推进网上办公,确保政务工作公开透明;四是加强审批监管,确保信息安全。局办公室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及有关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规章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44条,主要包括震情、工作动态、行政许可、招标招聘等方面。其中:震情信息246条;工作动态658条,行政许可事项6条,项目招标及人才招聘等公示公告信息34条。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形式:一是充分发挥部门网站的主要平台作用。在省地震局网站(www.eqhb.gov.cn)设置了: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申请、信息公开年报、部门概况、领导简介、许可事项、通知公告、政策法规、公众诉求、局长信箱等栏目,建立起了网上一站式服务平台,提高政务公开度,全心全意地为公众服务。二是完善管理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对网站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明确了各相关栏目责任部门及更新时限。安排专人负责网站信息的收集、审批、发布,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及时。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我局没有收到书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无收费情况,无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行政申诉情况。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省防震减灾信息公开工作与各级党委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存在着思想观念不够统一、信息公开工作不够规范以及信息公开深度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我们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中国地震局和湖北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进一步拓宽工作领域,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建设和完善以社会媒介为补充的信息公开载体,为公众提供更加及时、全面、详细的防震减灾信息服务。

五、其他

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电子版可在湖北省地震局政府门户网站(www.eqhb.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湖北省地震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洪山侧路40号,邮编430071:电话:027-87863456,电子邮箱:bgs@eqhb.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