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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地震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5-03-30信息来源:湖北省地震局办公室作者:索引号:20150902-110107-19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布湖北省地震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其他需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概述

2014年,省地震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2014﹞30号)要求,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大力推进政务信息、财政资金信息、通知公告信息、震情信息及其他防震减灾相关信息的公开。

为贯彻落实《条例》精神,省地震局落实了人员经费,为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必要的组织和经费保障。副局长邢灿飞同志负责分管信息公开工作,局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管理,纳入年度考核目标;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实行专款专用。

近来年,为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的进行,省地震局先后组织制定了《湖北省地震局局域网信息发布审查制度》《湖北防震减灾信息网管理办法》《湖北省地震局新闻宣传应急预案》《湖北省地震局地震新闻发布实施办法》《湖北省地震局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互联网保密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为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并要求各有关部门,在规定的时限内,按照规定的程序,主动公开震情信息、政务信息以及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局办公室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及有关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规章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形式:通过门户网站的主要平台作用。在省地震局网站(www.eqhb.gov.cn)设置了: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申请、信息公开年报、部门概况、领导简介、许可事项、通知公告、政策法规、局长信箱等栏目,确保信息公开及时明确各相关栏目责任部门,安排专人负责网站信息的收集、审批、发布。

2014年,省地震局全年审核网站信息1176条,在湖北防震减灾信息网上发布770条,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4件。

其中,4月30日,公开了"湖北省地震局2014年省级部门预算信息",8月29日,公开了"湖北省地震局2013年省级部门决算信息";12月份发布《湖北省地震局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厉行节约制止浪费行为规定》《湖北省地震局关于加强科学民主决策的规定》等。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2014年,省局没有收到书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无收费情况,无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行政申诉情况。

四、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对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未发生针对省地震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

六、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无。

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湖北省地震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洪山侧路48号,邮编430071:电话:027-65390300,电子邮箱:bgs@eqhb.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