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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地震局(中国地震局地震研究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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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地震局2017年度省级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8-08-28信息来源:作者:索引号:ZLE17/ZK-2018-003133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能

二、2017年部门工作成效

三、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第二部分 湖北省地震局省级财政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专项支出决算表

十、专项转移支付分市县情况表

第三部分 湖北省地震局省级财政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收入决算说明

二、2017年支出决算说明

(一)支出总体说明

(二)支出按经济分类分析

三、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五、年末收支余情况分析

六、“三公”经费支出增减变化原因

七、政府采购情况

八、其他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能

湖北省地震局在中国地震局和省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根据授权承担湖北省境内防震减灾工作政府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履行防震减灾主管部门的职责,承担湖北省境内的防震减灾规划、地震监测预报、地震灾害预防、地震应急救援,以及全国地震速报、国际地震地磁资料交换等任务,开展现代大地测量、重力与固体潮、地震观测技术和水库诱发地震等科学研究。

二、2017年部门工作成效

2017年,在省财政经费的大力支持下,我局较好地完成了防震减灾各项工作。协助省委省政府出台了《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湖北省综合防灾减灾“十三五”规划》《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为进一步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撑;指导基层开展社区综合减灾、综合防灾减灾示范县、市县、三峡库区综合防灾减灾信息化等项目建设。2017年,湖北全省测震台网运行率平均达99.5%以上,观测资料质量不断提高,系统运行全国第三名;前兆台网运行稳定,各项指标达到国家前兆台网中心规定要求,仪器总体运行率达到99.56%、数据连续率达到99.98%,位于全国34个前兆区域台网排名第5名,前兆台网观测资料综合评比第二名、台网运行第二名、技术管理第二名。2017年,我局积极应对、妥善处置、高效开展省内外地震应急处置工作。全年共开展地震应急处置工作12次,省内9次、省外协助3次,出动现场工作队4次。包括湖北省秭归县与巴东县交界处连续发生4.3级和4.1级地震,四川九寨沟7级、新疆精河6.6级、重庆5级地震。

三、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湖北省地震局省级财政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专项支出决算表

十、专项转移支付分市县情况表

第三部分 湖北省地震局省级财政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收入决算说明

湖北省地震局2017年决算收入953.43万元,均为财政拨款收入。其中基本支出经费346.30万元,行政事业类项目经费607.13万元。

二、2017年支出决算说明

湖北省地震局2017年决算支出953.43万元,均为财政拨款支出。

(一)支出总体说明

1、基本支出为346.3万元,占当年支出的36.32%;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40.12万元,占总支出的25.18%;商品服务支出68.99万元,占总支出的7.2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6.83万元,均为公积金支出,占总支出的3.86%;其他资本性支出0.36万元,占总支出的0.04%。2、项目支出为607.13万元,占当年支出的63.68%。全部为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

(二)支出按经济分类分析

工资福利支出299.23万元,占当年支出的31.38%;商品和服务支出505.50万元,占当年支出的53.0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为36.83万元,占当年支出的3.86%;其他资本性支出为111.87万元,占当年支出的11.73%。

三、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7年决算收入比2016年增长191.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14.08万元,主要是社会保障缴费收入增加所致;项目支出增加76.96万元,主要是“206科学技术支出”项目收入增加所致。2017年决算支出比2016年增长190.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14.08万元,主要是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增加所致;项目支出增加76.15万元,主要是“206科学技术支出”项目支出增加所致。

四、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69.35万元,其中办公费支出2.01万元,印刷费支出0.05万元,咨询费支出0.36万元,电费支出9.52万元,邮电费支出1.86万元,差旅费支出21.27万元,维修(护)费支出10.07万元,培训费支出0.06万元,劳务费支出0.89万元,委托业务费支出2.33万元,福利费支出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支出0.3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支出0.36万元.

五、年末收支余情况分析

我局2017年总收入953.43万元,总支出953.43万元,年末无结转。

六、“三公”经费支出增减变化原因

2017年,湖北省地震局“三公”经费支出26.1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为0;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公务车保有数为4辆,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6.1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度相比,“三公”经费总支出减少1.93万元,其中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1.87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0.06万元,减少原因主要是我局积极推行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车使用次数所致。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湖北省地震局按照政府采购规定进行了政府采购,全年政府采购财政性资金236.39万元。

八、其他情况说明

湖北省地震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上述决算公开报表第八张为空表。财政专项支出有2项,均为科学技术研究类项目,分别为“支持企业发展专项-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科技研究与开发资金)”102.64万元,“科技条件平台专项经费”3.69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当年取得的省级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是指当年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和结余、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以及经营结余。

七、“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 湖北省地震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