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
根据省委省政府预算公开有关要求,湖北省地震局将2016年省本级财政部门预算收支情况予以公开。
一、单位主要职能
湖北省地震局在中国地震局和省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根据授权承担湖北省境内防震减灾工作政府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履行防震减灾主管部门的职责,承担湖北省境内的防震减灾规划、地震监测预报、地震灾害预防、地震应急救援,以及全国地震速报、国际地震地磁资料交换等任务,开展现代大地测量、重力与固体潮、地震观测技术和水库诱发地震等科学研究。
二、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16年湖北省地震局本级省财政部门收支预算791.17万元。省级当年财政拨款收入722.22万元,上年结转68.95万元。预算支出791.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2.22万元(人员支出180.81万元,日常公用支出51.41万元),地震监测业务支出558.95万元。主要业务涉及地震台站及台网运行维护、地震灾害预防、地震应急救援以及市县地方地震工作指导。以上支出全部依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进行安排。
三、对下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对下转移支付经费:646万元。具体包括:地震台站、信息节点运行维护经费188万元;市县地方地震应急补助经费65万元;市县农居工程补助经费200万元;武汉城市圈地震社会保障与服务示范工程建设188万元;省管地震科普教育基地运行维护经费5万元。
四、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报表
(五)湖北省地震局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xls
湖北省地震局
201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