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优秀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所研究生,优化生源结构,提高生源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范围
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我所正式录取并报到的全日制一年级硕士研究生,在职定向以及评选前档案未转入我所的研究生除外。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列入奖励范围:
(一)未按规定缴纳学费等相关费用的;
(二)入学后评选前受到研究所纪律处分的;
(三)其他不能列入奖励范围的情况。
二、奖励标准
(一)推免生
经考核接收的高校推免生,入学报到后,可获得奖励金1万元。
(二)统招生
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所并被录取,入学报到后,可获得奖励金8000元。
其他高校的全日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所,在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专业排名前20%且复试成绩排序前30%的,入学报到后,可获得奖励金5000元。
(三)调剂生
调剂至我所录取的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复试成绩排序前50%的,入学报到后,可获得奖励金5000元。
(四)特别优秀奖励
对符合上述三点条件之一者,且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等相应研究所认定为特别优秀条件者,推免生可获得奖励金2万元,统招生及调剂生可获得奖励金1万元。
三、工作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人员于报到入学两周内提交《中国地震局地震研究所研究生优秀生源奖励申请表》,连同本科阶段教务部门出具专业人数及排名证明(签字盖章),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等材料报人事教育处。
(二)人事教育处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报所领导审定后,对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公示10天。
(三)公示期间无异议后,“优秀生源奖”奖金一次性发放。
四、其它
(一)优秀生源奖励金原则上由研究生培养经费或研究所人才培养经费支出。
(二)凡申报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荣誉称号并追回奖金。
(三)符合奖励条件的优秀研究生按所对应类别的最高奖励额度进行奖励,不累加奖励。
(四)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人事教育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