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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地震局(中国地震局地震研究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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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新修订的《湖北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0-12-28信息来源:震害防御处作者:徐凯浏览次数:

12月24日上午,省委副书记、省长王晓东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湖北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

修订《湖北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是省政府2020年15项立法计划项目之一。省地震局高度重视规章修订工作,成立修订工作专班,广泛征求了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意见,组织召开专家座谈会进行论证,向省司法厅提交修订送审稿及相关材料,并积极配合省司法厅做好立法调研、征求意见、修改完善等工作,推动和保障了《湖北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修订工作的顺利完成。

修订后的《湖北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坚持法制统一,保持与国家的方针政策和上位法的规定相一致;坚持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相适应,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推动全省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坚持贯彻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并结合我省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实际,进一步理顺了工作流程,明确工作要求,增强规章的可操作性。下一步,省地震局将与省司法厅密切配合,切实把修订后的《湖北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宣传好、贯彻好、实施好,为我省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